機關名稱
內倉
機關職掌 職掌 | 參考文獻 | (盛京五部官屬)內倉正副監督二人分掌錢糧倉庫租稅徵收及關支存貯之政令。 | 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朝通典,職官典,卷25,頁2173 |
設置詳情 中曆 | 西曆 | 層級 | 上級機關 | 沿革說明 | 參考文獻 | 順治16年-光緒31年 | 1659-1905 | 二級 | 盛京戶部 | 初,締造瀋陽,建六部,置承政、參政各官。世祖奠鼎燕京,置官鎮守,戶、禮、刑、工四曹隸之。十五年,設禮部;明年,設戶、工兩部;康熙元年,設刑部;三十年,復設兵部;並置侍郎以次各官,五部之制始備。舊制各置理事官(正四品。)一人,六十年省。雍正三年,定每歲差御史一人稽察五部。(嘉慶四年停。)五年,允御史傅色納請,增置漢郎中等官。(乾隆八年省。)復定鳳凰城迎送官三人。(正五品。乾隆三十六年省。)八年,置尚書領其事。(尋省。)光緒初,定將軍兼理兵、刑二部,佩金銀庫印鑰,稽覈戶部。餘悉如故。四年,增置宗室司員。(如前所列。)三十一年,復命將軍趙爾巽兼管五部。尋以政令紛歧,疏省之。報可。 | 清史稿校註,冊4,卷121,頁3278-3280 |
配置職官 職官名稱 | 異名 | 品級 | 中曆 | 西曆 | 正監督 | | | 順治16年-光緒31年 | 1659-1905 | 副監督 | | | 順治16年-光緒31年 | 1659-1905 |
參考文獻 清代國家機關考略,頁55 清代中央國家機關概述,頁418
更新日期 2016/07/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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